英超联赛中文官网 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1-10 15:35
来源: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学院依据院内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从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止。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七个部分。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24-2025学年是学院起步办学的首个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湘潭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内部民主管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院广大师生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院和办学水平。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实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作为学院《章程》重要内容,严格抓好落实。一年来,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党政办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院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全面梳理和公布全院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公开对象,推进信息公开内容条目化、具体化、规范化。以抓好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带动全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公开学院重大改革与决策、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招生就业、财务预决算、资产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学生收费、奖助学金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情况。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智慧校园”项目建设,目前已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强化学院网站及网站主页学院新闻、通知公告专栏功能和内容建设,突出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或更新学院最新动态、重要通知与通报等信息,确保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有效获得相关信息。
(四)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在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积极开展保密工作宣传与学习培训活动。学院对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全体涉密人员进行了保密工作业务培训,日常通过观看涉密警示教育片、学习研讨涉密相关案例等形式提升保密意识。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照保密工作规定,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2025年,学院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校园新闻、媒体视角等公布信息650余条;通过招生公告、招生动态、招生录取、就业新闻、招聘信息、实习就业等栏目公开招生就业有关信息42条;通过红网、湘潭日报等全国及省市有关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发布相关信息66条。通过教育质量年报、微信平台、QQ群等发布信息425条;同时主动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突出亮点工作、重点工作宣传,在《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湘潭日报》、红网、新华网等媒体发布稿件66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院基本概况,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对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都及时进行了公开。
2.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情况,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电话均在招生网上公开;积极利用招生网站、公共视频、报刊、微博、QQ群、电话咨询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学院组织人员参加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并到全省各地市生源学校宣传,派发高职招生宣传资料,将学院办学情况、收费及学生资助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2025年,招收三年制大专新生1700名(2024年9月首届招生1000人),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开。
3.财务信息公开。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及时公开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通过学院官网、湘潭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平台,对年度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进行公开。学院财务信息公开透明,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门户网站可查。
4.资产管理与招投标采购信息公开。学院制定了《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保障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学院所有国有资产,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施、图书、基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等,完成编码登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供校内相关部门查询。全年开展政府招标采购 4项,总采购规模1125万元,招标信息均在相关网站发布;依托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成采购365笔,采购金额1462万多元。针对大宗物资、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施、图书等采购项目,以及重大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等关键信息,均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校园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确保采购各环节可查、可追溯,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对于学院重点重大采购项目,在项目启动前均报学院纪委备案。
5.组织人事信息公开。按程序公开人事工作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指南、师资队伍建设信息等,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服务。通过湖南省人才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开人事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考察、拟聘人选公示、相关待遇等情况,共公开招聘专技人员50人。根据省厅关于高校职称评审改革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通过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宣传高校职称评聘改革文件,让每一名教职工了解职称改革动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中层干部任职公示和干部任免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提拔使用干部4名,转岗任职1名。
6.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学院秉承“厚德强技、知行合一”校训,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密对接湖南“三个高地”建设、“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及湘潭“三优三特”现代产业体系,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公共(思政)课部等教学单位,开设10个专业,形成“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的办学格局。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教学改革,与湘钢集团、吉利汽车等30多家企业和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等签订校企校地合作人才培养协议。工作成效通过质量年度报告按程序进行公布。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紧密围绕学生管理与服务,健全完善《学生申诉处理规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16个学生管理制度,通过系部大会、微信工作群、班级联络群等多途径、多平台向广大学生公布;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评学生姓名等均按工作程序予以公开、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对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等信息均按程序和要求在院内一定范围予以公开;及时发布并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学生入学之初即为其详细解读有关政策、具体办理流程,并要求各教学系在学生入学教育中做专题介绍,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5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5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夯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结合实际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学院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修订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信息公开硬件建设。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将学院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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